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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1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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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金融是一門集經濟學、數學、電力系統、IT、能源政策于一體的跨學科綜合性專業,旨在為能源市場和市場交易中的投融資策略、風險對沖、投機套利、資源整合等提供需求支持。本文試圖結合目前我國售電方改革的進展情況,簡單舉例說明作用和情況,對能源金融的概念和發展進行初步探討。
1、土壤
數據:月度投標價差波動+偏差評估高成本
(以2017年廣東省電力交易數據為例)
例1:代側競價策略導致持續偏倚風險假設
(以2017年廣東省電力交易數據為例)
如表所示(深藍色背景),2017年至今,多數情況下長合同的平均價差僅為月投標價差的一半左右,月市場競爭力僅為分解長合同的三分之一左右。這說明發電企業的主要利潤仍然鎖定在長關聯環節、量大價格高。2017年月度招標結果可能是2018年長期合同價格的重要參考之一。因此,假設發電企業在下半年的投標策略中,嘗試增加月度投標價差,必要時,通過棄價保護策略,嘗試增加長期合同利潤。
在這種情況下,售電公司可能存在的偏離風險有:1。如圖所示,用電企業(大用戶+售電企業)的(報價)曲線和發電企業(報價)的(報價)曲線2.如果兩條曲線相交,售電公司“釣魚”競價失敗,將損失部分未售電量(圖中灰色區域對應電量軸段);如果發電企業的策略繼續萎縮,發電企業的報價策略不變,售電企業的未售電量將進一步增加,如圖發電企業與發電企業之間的曲線2所示(圖中紅色區域對應電量軸)。
因此,由于沒有競爭力的電量而導致的偏差評估風險,并不是由售電公司在用戶側進行的電量預測等工作傳遞的,也不是由售電公司單純的競價策略頭腦風暴就能完全解決的,但盲目的“搭便車”和“放棄價格保護”可能會導致這樣的結果銷售公司應該被削弱。
其他:除上述風險外,在市場建設初期還存在政策、監管、運行流程和機制不完善、電力相關因素波動、人員和設備失誤等風險。例如,“市場煤計劃用電”與現行電價下調之間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同時,風險和不確定性在一定程度上與機會和利潤成反比,能源金融也并非沒有“土壤”。
2、芽
《中長期電力交易(中期)基本規則》中提到,電力轉讓合同主要包括:優惠發電合同、基礎電力合同、直接交易、跨省跨地區交易和其他轉讓交易。
受第一部分偏差評估風險的影響,部分地區(按煤耗/跨地區/水火置換)已開始開展多種形式的發電權轉讓交易。還提出了售電企業間的電力相互保護。此外,為了保護當地產業發展的價格聯動,電力價格隨當地硅價走勢而變化。雖然它不是一種能源金融產品,但其理念顯示。新交易品種的出發點是考慮數量的波動,比較發電企業的生產成本。但在交易過程中,電量和電價波動存在風險。特別是現貨市場頻繁的價格波動,單靠合同輸電產品是無法鎖定的。同時,提出了新的思路:合同電量轉移/互保匹配設計在電量招標交易前后,電量互保與KWH成本偏差評估的關系如何,不同的規則產生的效用和結果會有很大的不同。
3、路徑
在電力現貨市場還沒有啟動,許多實際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下面的小例子僅從參與交易的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的角度介紹了能源金融的思路和一些可能的能源金融衍生品。例子中提到的情況在近期或未來可能不會成為中國的一種可能模式。在現實中,衍生品的設計需要結合整體的市場設計和需求,也可以根據理論和實踐結合不同的衍生品。
例2:能源金融-套期保值-售電公司
http://www.azdms.com/遠期和期貨
向前/期貨:固定在未來的某個時間,以固定價格K購買/銷售固定數量Q的電力或其他能源產品的合同。可實物或金融,期貨為期貨標準化產品,在交易中心統一交易。目前,除了現貨短缺以外,本合同的前提條件之一將在第四部分試圖找出。
http://www.azdms.com/業務實力平價關系
圣+ Pt-C = Ke-r (t t)
圣> = K:圣+ 0 - (ST-K) = K
圣< K:圣+ (K-ST) 0 = K
看漲/看跌期權:與遠期期貨合約類似,期權是在未來某一時刻,以固定價格K買進/賣出固定數量的電力或其他能源產品Q的合約。不同的是,遠期/期貨買家只有義務履行合同,沒有權利選擇是否履行合同。在一定的保險費下,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使或放棄合同。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分別是在固定期限內買入和賣出合約的權利。
將電力視為價格隨時間波動的產品,電力價格記為st。在市場流動性充足的情況下,電力銷售公司建立歐式期權組合(買入看跌期權P,賣出看漲期權C,只能在購買電力套期保值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在T)履行合同,總是滿足:
公式1)當T,如果實際電價圣(也可以對應于現貨價格)合同價格大于或等于K,合同的總單位價值投資的電力銷售公司是:自己的電價圣+ 0購買看跌期權價值(市場價格高于合同價值,-賣出看漲期權損失(ST-K)(市場價格高于合同價值,看漲期權買方要求以較低的價格K行權,賣方產生潛在損失)=K。同理,當式2)STK時,部分Q電將以K價進行交易。合同還可用于緩解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后邊際成本低、交易量波動大所帶來的風險。
http://www.azdms.com/電力保險
保險和期權都起到對沖作用。保險更多的是基于對純粹風險的規避。保險購買者沒有選擇,也沒有其他潛在的利益。如果我們不考慮價格波動僅僅根據風險的數量,似乎與合同數量轉移交易相比,基于權力的純力量的評估保險和沒有明顯的優勢,除了賣給電力公司不得不支付額外的保險金,同時,電力和其他金融影響,如金融監管、金融保險和物理力偏差價值平衡等,但保險可能是一條出路,根據公司的信用評級和相關業務衍生品等保證金要求,如果需要在未來。
例3:能源金融-套期保值+套利-發電企業
http://www.azdms.com/價格選項
價差期權:買進一項期權而賣出另一項期權,通過兩項期權的價差鎖定收益。與例子http://www.azdms.com/不同的是,這兩種期權的組合可以是在不同交易市場上具有相同到期日T的相同產品;也可以是在同一市場上具有相同到期日的不同產品…
http://www.azdms.com/購買某發電公司價差期權合約,確定在未來時間內T sell S1 = 45元/mw電力,用S2 = 5元/百萬英國熱力單位購買燃氣,熱耗率= 8152 btu/KWH 1)攤差期權單位值S=http://www.azdms.com/ * 8152 * 5 =http://www.azdms.com/元/mw
2)當ST1=40元/MWH, ST2=6元/百萬英熱單位時,發電公司選擇從市場購電,以45元/MWH的價格出售,但仍可以5元/百萬英熱單位的價格購買天然氣。在鎖定天然氣價格上漲風險的同時,以低價出售和高價出售電力,凈利潤45-40=5元/MWH。
例4:能源金融——整合優化——售電公司、發電企業
集成優化實例的具體分析比較復雜,涉及策略計算和優化等問題。例4只是一個簡單的例子。除上述電力市場參與者外,對合理策略的重視程度低于對用戶的重視程度。鑒于目前電力的雙邊或競價市場是一個純粹的賣方市場,售電公司的利潤基本上取決于發電企業的利潤率,筆者認為這也是一個買方市場。在電力整體供過于求和引入競爭的情況下,用戶降價預期已成為普遍甚至強制性的要求。這已經成為市場活動和新事物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以下是對中國能源金融可能面臨的其他問題的簡要探討。
4、問題
在現貨市場尚未啟動的情況下,無論是從能源金融參與開發的動機,還是從能源金融需要分析的大量波動數據來看,等待啟動都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但是你看到的是一些關于能源金融的想法,不管它是以金融的名義還是別的什么,甚至市場都沒有意識到,它已經開始萌芽了。這里除了現貨支持外,另一個要考慮的問題是長期與月度雙邊/招標的聯系,沒有價格傳導,長期協同約只基本分為年度最大月度雙邊,尤其是年度雙邊和月度投標價格之間的聯系非常薄弱,即使在現貨交易之前,也會出現進場后,退出市場的情況教育、發展、穩定等方面考慮是否要做這樣的思考?期貨和其他衍生品業務是這一前提不可缺少的。
再說,是誰發起的呢?金融機構(專業性/激勵監管)交易中心(專業性/清算測試)或第三方(售電)公司(專業性/公信力/資金流/風控測試)?如何完成實物交付與財務交付的弱連接?產品/合同是如何實現的?參與者是否接受參與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5、擴展
現實遠比理論復雜。當歐洲國家的電力市場開始面對新的電網結構進行創新嘗試時,我們的電力銷售+金融:綠色電力、零售衍生品+其他行業+…電費、保險、信用、互聯網平臺也是下一個詞。凡事瓶頸,新事物也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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