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切換城市]
歡迎來到好順佳財稅法一站式服務平臺!
好順佳集團
2022-05-05 08:59:45
1659
0元注冊公司 · 工商變更 · 公司注銷 · 地址掛靠
好順佳經工商局、財稅局批準的工商財稅代理服務機構,專業正規可靠 點擊0元注冊
為依法確認股份合作企業法人資格,推動北京市現有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保護企業、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登記行為,制定《北京市股份合作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為好順佳北京股份合作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全文。歡迎閱讀!
1.為依法確認股份合作企業法人資格,推動本市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為保護企業、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北京市農村股份合作制暫行條例》《北京市城鎮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股份合作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是指以合作社制度為基礎,實行企業職工(或農民)勞務合作與資本合作相結合,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職工共同勞動、共享生產資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股權平等、民主管理的企業法人組織。
3.企業登記機關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區縣分局。
四、設立企業應當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東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也可以是企業的出資人和股東。
5.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原企業職工和其他法人、自然人可以出資購買企業全部或者部分凈資產,也可以再投資入股。屬于職工個人的獎金儲蓄和工資備用金,經股東和職工(代表)同意,可以轉為職工個人股票投資企業。
允許非本企業職工將其合法財產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入股企業,成為企業股東。
6.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萬元。新設立的企業,職工股東的出資額不得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的51;原企業改制為股份
合作企業中,職工個人股和集體股的總股本原則上不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的51。如有特殊情況,經股東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合作社股東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可適當調減。
7.新設立企業,第一大股東出資原則上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80。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可適當調整,調整后第一大股東出資額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95。
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當由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凡涉及國有資產的,評估結果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城鎮集體資產評估結果應當經企業股東、職工(代表)確認;農村集體資產評估結果應當經鄉、鎮合作經濟聯合社或者村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社員會議或者社員代表會議確認。
股東應當以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為股本,金額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國家政策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必須對企業現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確認企業資產權屬。
9.經股東會、職工(代表)會或合作社股東會決議,企業可在分紅中以勞務股的形式獎勵為企業作出貢獻的職工,勞務股可轉為職工個人股。勞動單位的設立、收入和分配辦法應在企業一章中明確規定。
10.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集體股份,集體股份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辦法由職工股東(代表)大會或者合作社股東大會確定,并在企業章程中予以明確。
11.企業應當設立股東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合作社股東大會、董事(經理)會議、經理會議、監事會(監事)。市區股份合作企業股東、職工(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采取一人一票、一股一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農村股份合作企業合作社股東會是最高動力機器
結構,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
十二、市區股份合作企業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由三人(含)以上組成。不設董事會的,設執行董事;農村股份合作企業設立董事會,由五人以上組成。
城市股份合作制設立監事會,成員由三人組成。不設監事會的,設監事一至二人;農村股份合作企業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三人以上組成。
十三、董事(經理)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經理)選舉產生;城市股份合作企業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東選舉產生。經股東、職工(代表)會議任命,執行董事可以兼任經理。
十四、企業設立,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履行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手續。企業名稱變更(包括改制為股份合作制的企業名稱變更)時,還應當履行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手續。
企業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原核準名稱為公司的,改制登記后可以暫保留原登記名稱,但嚴重不符合企業名稱管理規定的除外。
十五、設立企業,由全體股東共同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作為登記申請人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委派(委托)函。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擬設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并提交指定(委托)函。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時,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作為申請人申請登記,并提交指定(委托)函。
十六、設立企業,申請人應當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企業法人申請商事登記”
書籍“;
3.驗資證明;
4.企業章程;
5.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
6.股東資格證明;
7.住宅使用證明;
8.預約(委托)書;
9.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明。
企業經營范圍涉及相關前置審批事項的,應當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十七、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由企業申請人直接向登記機關辦理改制登記,并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1.企業改制登記;
2.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的答復;
3.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登記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必須向職工(代表)代表大會提交決議。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不提交本文件。其他類型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由企業最高權力機關出具決議。
4.公司章程;
5.產權界定文件;
6.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7.具有合法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股東資格證明;
9.預約(委托)書;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證明。
改制登記中,涉及凈資產轉讓的,應當提交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轉讓協議;有關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按要求提交相關文件。原企業檔案中符合法律法規的文件、證件不得重復提交。
十八、股份合作企業應當由職工(代表)和股東共同制定并簽字。
(一)市區股份合作企業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2.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企業注冊資本;
四、股東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5.股東和非股東在職職工的權利義務;
6.股份收購、轉讓的條件和程序;
7.企業的組織結構及其產生程序、任期和職權;(含集體股份管理)
管理機構和管理辦法);
8.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生產手續、任期和權限;
9務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和損失分擔方式;
10、勞動管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規定;
11.企業解散事由和清算措施;
12.修改企業章程的程序;
13.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二)農村股份合作企業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企業名稱、住所;
2.企業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企業的設立方式;
4.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5.企業注冊資本、股份種類、各類股份總額及首期股份數額;
6.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
7.企業的組織結構及其產生方式、職權、議事規則;
8.企業法定代表人;
9.企業終止的條件和程序;
10.修改企業章程的程序;
11.企業章程成立日期;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九、企業申請變更登記事項,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預約(委托)書;
3.有關決議或決定;
4.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明。
二十、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合作社股東大會關于企業注銷申請的決議;
3.清算報告;(城市股份合作企業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或資產評估機構驗資;農村股份合作企業由合作社股東會確認);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登記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證明。
二十一、企業可以設立法人或者非法人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按照《企業
《企業法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應當登記。其中,法人分支機構不得投資設立獨資的非公司制企業法人。
二十二、非法人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超過企業法人的經營范圍。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的,應當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其原下屬非法人分支機構經營范圍超過改制企業經營范圍的,應當予以調整;但原經營項目經國家有關部門特批的,可以保留。
二十三、股份合作企業的經濟性質核定為“股份制(合作)”。股份合作制企業投資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經濟性質核定為“獨資股份(合作)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經濟性質核定為“股份制(合作)”;股份合作制企業投資設立的法人分支機構和再投資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的經濟性質核定為“股份(合作)全資設立機構”。
二十四、原企業改制為股份合作企業的,其全資企業應當一并辦理改制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二十五、企業登記管理機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定對企業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六、本辦法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十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北京市股份合作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北京市股份合作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相關條文:
1.《北京市國家擔保管理暫行辦法》--
2.股份合作企業法律適用問題研究
最新發布的《北京市國有企業擔保管理暫行辦法》http://www.azdms.com/
4.股份合作企業股東會表決機制研究
5.企業工商登記管理制度
< 上一篇:北京公司注冊速看財稅
下一篇:北京市順義區注冊公司 >
您的申請我們已經收到!
專屬顧問會盡快與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