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一般是指由許可機關頒發的允許申請人從事某種生產和經濟活動的書面證明。對于行政許可所出具的許可證,當事人在行政機關處進行辦理的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請;等待審查;發給許可等步驟。從事不同的業務要要辦理不同的許可證,只要符合工商局規定的就需要辦理相關的許可證才能從事經營該項業務。下面作者給大家分享一下規劃用地許可和土地證,但愿此文能幫到各位。
規劃用地許可和土地證
一、辦理規劃許可證條件
其一、取得修建性詳細規劃及總平面設計方案批復;
其二、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通知書批復及批復總平面圖;
其三、取得土地證或者不動產權證。
二、申請規劃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建筑類項目)
2.授權委托書;
3.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注:前面環節已提交過的不需重復提交,如有變更需再次提交);
4.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臨時建設項目除外)
5.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土地證(須提供原件核對)或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出讓項目提供,須提供原件核對)或用地預審意見。
6.直接進入初步設計審查的建設、發改部門牽頭的審查項目還應提供初步設計批復、附圖及成果稿文本。
7.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建筑方案或初步設計圖紙(平、立、剖面圖一套),1/500(范圍較大時1/1000)總平面藍圖四份(依據承諾許可制度文件,列入承諾許可范圍的項目附建設項目許可事項承諾書)、成果電子文件一份(含三維電子模型);
8.非規劃牽頭審查項目還應提供公示材料(包括社區公示欄圖片、現場圖片、網上截圖)
9.日照補償協議和經公證的建筑所有權人放棄權利主張的有效證明(轄區范圍內達不到日照標準要求的國家、省、市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還應提供)
10.違法補辦項目提供處罰決定書(需原件核對)
11.補繳土地出讓金證明
三、申請規劃許可證基本流程
第一、申報
建設單位或個人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持相關材料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轄區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填寫《建設項目報建服務申請表》。
第二、受理
規劃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按照受理條件的標準進行審核
1、符合審查標準的,即時收取申請人申請材料,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件表”。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件表”第一聯加蓋受理專用印章后交申請人;將申請材料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件表”第二聯順序裝袋,填寫移交單,轉交規劃委有關管理部門。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委職權范圍的,應即時作出不予受理決定書(加蓋受理專用印章),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申請人當場更正錯誤后,受理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件表”。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日內將需要補正材料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請人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件表”即被視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立案表”。
第三、審查
1、實體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2、形式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市發展改革部門批準文件(含土地年度供應計劃內容);
(2)用地證明文件合法有效;
(3)環保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4)市涉外項目審查辦作出的國家安全事項審查同意意見;
(5)市水務主管部門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保護范圍、清障范圍內及城市自來水廠地下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審查同意意見;
(6)文物主管部門對文保單位及建控地帶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同意意見;
(7)體育主管部門對新建、改建、擴建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同意意見;
(8)市交管部門對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車場設計方案的審查同意意見;
(9)交通影響評價合格報告;
(10)機場管理機構對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符合機場凈空保護要求的建設項目的審查同意意見;
(11)衛生主管部門對新改擴建供水設施或新改擴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審查同意意見;
(12)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危險化學品儲運或者礦山項目的審查同意意見;
(13)市市政主管部門對環境衛生設施的審查同意意見;
(14)符合《招標投標法》。
第四、制證
規劃委對經審查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工作,許可證件加蓋規劃委行政印章。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加蓋規劃委行政印章。
四、辦理規劃許可證的費用
各地的規費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而且差距比較大,需要到當地規劃管理部門具體咨詢。
上面就是規劃用地許可和土地證的相關知識點。現在各位投資者對規劃許可證都清楚了。生活中經常會接觸到規劃許可證,在辦理規劃許可證的時候,必定會接觸到行政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很多業務是需要相關的行業資質的,比如經營許可證,資格證書備案等,需要有許可才能合法經營。辦理行政許可證程序有申請、行政機關受理、審查、聽證、決定等。若你遇到相關問題想了解,都歡迎提問咨詢好順佳,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提供解答。